尊敬的市民:
您好!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政务服务水平,切实做到便民、利民、高效服务,提高人民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,经我中心和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协商达成一致,从2025年6月1日起,我中心和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同时出具两地区的有/无房登记证明。
特此通知
吉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5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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