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、主任黄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日前,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,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、主任黄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
黄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,主动结交政治骗子;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大量高档礼品;不信组织信关系,任人唯亲,严重损害当地政治生态;家风失范,纵容、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大肆谋取私利;私德不修;利欲熏心,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揽方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黄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,决定给予黄勇开除党籍处分;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